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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用其他方法興旺本會"。
本會是按照父神的旨意產生的真教會,他就用聖靈的恩賜同我們作見證,作為振興本會的動力,這是何等寶貴的本錢!何等重大的恩惠呀!.
  因為屬世的各公會傳了假道,聖靈就不與他們同工,他們就沒有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隨著,只好用許多人的方法手段去傳他們的假道,其大損害是不能證明活神,並且叫信的人與神隔絕了,立下了一個砂土的根基。以至信徒信了多年還不能完全屬神,差之分毫謬之千里,本會大會誠恐本會日久天長又走了他們的老路,所以有不用其他方法興旺本會這一條的規定。免得我們的心也偏於邪。.
  說到十一樣靈恩這句話,或者要略有解釋,因為許多的人都說是九樣靈恩,這是為著都寫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七至十一節一隅的原故。.
  我們若打開哥林多前書,用連系的邏輯方法去看,就知道自十二至十四章的這三章書是共有十二樣恩賜,並且是很連系的說:"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"。又說"你們要追求愛,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,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"。(林前12:31,14:1).
林前十二章的九樣恩賜是:.
  1.智慧言語 2.知識言語 3.出奇信心 4.醫病 5.行異能 6.作先知 7.辨別諸靈 8.說方言 9.翻方言。.
  那兩樣恩賜是什麼呢?那就是第十四章全章要論的兩大籲題。1.先知講道。2.對神說的靈言。這兩樣恩賜也有先後的分別,作先知講道是十一樣靈恩最大恩賜,所以說"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"。但作先知講道不是很簡單的事,必須有很充足豐富的靈界經驗,然後才能叫聽見的人說:"神真在你們中間了"。.
  若有人願得先知講道的恩賜,就必須先得了對神說之靈言的恩賜,不然的話一定不能得作先知講道的恩賜,因為作先知講道如同留聲片放在轉盤上的播音,得了對神說的靈言才是灌音,既然沒有不灌音而能播音的片子,就知道沒有不得靈言而能作先知講道的人。經上說"那說方言的,原不是對人說,乃是對神說,因為沒有人聽出來,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,但作先知講道的乃是對人說,要造就安慰勸勉人。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,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,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,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。"(林前14:1-5).
  按其輕重說:我們可以看出作先知講道比說靈言為重要,若按先後說,自然是說靈言比作先知講道在先了。.
  我們還要分明一點的,就是對神說的靈言與在會中說的靈言不同,一樣是不必人翻,一樣是必須翻出來,對神說的靈言是會友都要領受的,但在會中說方言就不是人人能得的,所以說"又叫一人能說方言,又叫一人能翻方言"。.
  醫治病人和行異能:這兩樣恩賜是教會中最常用的,是得人最多的恩賜,在本會已是普通的了,但不可因為太多了又加以厭煩,永遠要認識這恩賜的寶貴與重要,常想想沒有這兩樣恩賜的異端教的可憐情況。.
出奇信心:這在教會中也是了不起的恩賜,尤其是在貧困愚亂的今日,許多事必須憑信心成就,許多事還得憑出奇信心才能成就呢!所以聖靈必揀選了出奇的人,賜給他們出奇的恩賜,以堅固靈人的信心,和成全全會的大事。.
  辨別諸靈:更是在本會特有的恩賜,因為沒有靈的教會是不注意這個恩賜,他們沒有用處,聖靈也就不必分賜,撒但會裝光明的天使,邪靈常要冒充聖靈,若是傳道人,或是在一個會中沒有得這個辨別諸靈恩賜的人,實在大有危險,所以"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,總要試驗那靈是出於神的不是"。(約壹4:1)凡有動作、言語,不合真理的,就不是出於聖靈,這就是辨別諸靈的標準。.
  在治理教會和衛道的人中又少不了知識和智慧的言語的,知識的言語,好像是他本人原有了經驗,聖靈又能叫他想起來說出運用。智慧言語似是從不知道,從無印象,更沒預備,而又合乎上頭來的教訓的言語,以駁倒爭辯,如同司提反,和保羅所說的"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,眾人敵擋不住",所以無論對內對外都必有這兩樣恩賜的。
  十一樣靈恩再加上愛的恩賜雖為十二樣,但是又不能同日而語的,因為人若滿有了愛的恩賜,就是成功了的聖徒了。但十一靈恩乃是幫助養成愛的動力,若放在天秤裏,"愛"有資格獨佔一頭兒,十一樣才能獨在一頭兒呢!恰像十一個弟兄向約瑟下拜一樣,又像缺了猶大的十一個門徒與主耶穌下拜一樣的分量,在教會中必須常有這十一樣靈恩的見聞,才能養成愛的滿足,好象一棵麥子的結了飽滿的籽粒,也是藉著日光、風、雨,人工,種種多方面的培育一樣啊!若是一個教會沒有從聖靈分賜了這些,雖然人多也都是假的,是從人領受的,靈命不但說不豐富,簡直說是"秋天沒有果子的樹,死而又死"的呀!不免將來連根都被撥出來呀!.
  教會有了活畫在眼前的見證,再藉著先知講道的人"造就、安慰,勸勉、或提醒、警戒、督責,"這樣才能易於進到完全哪!
茲將十一靈恩的表式列下以供參考:.
振會標準
1.祈禱靈言:用以與神交通。(林前14:2)
2.講道靈言:用以特別提醒。(林前14:26)
3.翻靈言:用以明白真理。(林前14:28)
4.說預言:用以堅固靈眾。(徒21:9)
5.醫 病:用以得人。(徒3:1)
6.行異能:用以彰顯神榮。(徒28:1,5:1)
7.出奇信心:用以成全大工。(徒27:35)
8.辨別諸靈:用以黜邪崇正。(約壹4:1)
9.知識言語:用以治理會事。(徒23:6)
10.智慧言語:用以辯明真道。(太22:19)
11.先知講道:用以建立會眾。(林前14:1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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